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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4-04-30 12:17:49 |  访问:381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是省工信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 (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6日9∶00-5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6日9∶00-5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6日-5月2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5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6日9∶00-5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开始的学习及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3.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网上公告。报名结束后,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会在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ei.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报名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须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须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出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开具时间为近三个月以内;

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出具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班级、学校二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须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PTE60分及以上等视为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岗位编号1-16号岗位:

1.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岗位编号17-18号岗:

1.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凭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学校招聘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下一轮人选。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测试内容为主题班会,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计算得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40%。

(三)开考前七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808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0811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sgxtkh@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69652969、83392413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点击下载>>>

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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