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是否“萝卜招聘”?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考招聘疑云始末及深度分析

来源:百度 | 发布时间:2021-08-18 08:50:33 |  访问:1154

教师是一份值得羡慕高尚工作,当然教师编公考竞争压力也非常大,由此引发的争议也屡见不鲜。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说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考招聘一起纠纷,希望不论是招聘方、应聘方、还是有志于考编的各位同学,都能有所借鉴:

一、事件始末

根据媒体报道,考生刘女士与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因公考招聘产生争议;见报后,刘女士在网上发布了个人回应,但截止目前尚未见校方回应。从现有资料看,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组织历史学岗事业编制招聘考试,面试考的是毛概,而最终上岸的正是该校一名教毛概的临聘老师苗某。刘女士认为考试内容应当和招聘专业对应,而校方招历史、考毛概,属于挂羊头、卖狗肉,有萝卜招聘嫌疑。由于不满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回复,刘女士一怒之下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和甘肃省教育厅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主持公道。

二、事件分析

对这件事,小编觉得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招历史、考毛概到底对不对,是否属于挂羊头、卖狗肉?

小编觉得,这是认定萝卜招聘的关键。对此,小编认真查了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从现行分类看,毛概和历史确实属于两个不同学科。而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的要求来看,校方的做法确实有违规之嫌。

(二)校方说临聘教师苗某和学校之间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这个说法到底对不对?

校方的说法有一个模糊地带,就是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呢,这个校方没有说。小编查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查了相关案例,普遍观点来看,临聘教师和学校之间还是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至于校方说的“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来看,校方要么是不懂法,要么就是故意混淆概念啦。

(三)临聘人员是否能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事业编制招聘?

这个小编查了大量资料,应该说临聘人员是可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事业编招聘的,关键是流程必须合规,不能搞特殊。例如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本次招聘有一条要求,就是“报考人员如为单位、企业聘用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这个就应当对全体应聘人员共同适用。临聘也是聘用的一种,因此如果临聘人员参加招聘,也应当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就可能涉嫌标准不一,搞特殊。

还有既然临聘教师苗某是教毛概的,那么他参加考试的岗位(尤其还是历史学岗)就不宜面试毛概,先不说是否违反国家政策的事,即使不违反国家政策,有句话叫瓜田李下懂不懂,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不论如何,校方还是应有所避嫌才对。

三、额外的瓜

小编在分析此案过程中,还发现一个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及(或者说未发现)的疑点,就是甘肃财贸职业学院说苗某是该校2019年9月聘请的临时代课教师,但小编查了该校2019年9月招聘临时代课教师时发布的招聘公告,并不招历史学相关专业,那作为历史学专业的苗某又是怎么参加应聘的呢,难不成还有谍中谍,案中案?

如果说招聘公告上不招历史学专业,按说苗某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那这个苗某又是怎么应聘并且还应聘成功的呢?细思极恐,也许这件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四、事件建议

这事虽未完全结束,但小编在这里还是想提示大家几句:

(一)对于学校,在媒体已经报道、考生也发声明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站出来发个言,表个态,及时解答公众疑惑才是上策,而不是奉行鸵鸟政策,不管外面怎么热闹,我就当没看见,就是不发声。现在网络社会,这么做,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二)对于广大有志考编的考生,希望大家能擦亮眼睛,既要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也要对考编相关的管理规则有所了解,多加注意,多加防范,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三)相信法律,相信公平正义。既然这事已经起诉,相信法院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交代,让我们拭目以待。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