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学宝公务员考试 | 发布时间:2022-04-11 17:52:27 |  访问:35189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2022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54年政教系哲学教研室,历经近70年的变迁与发展,2022年3月由原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哲学系、社会学系、宗教研究中心合并组建而成。1980年以来,先后聚集了陈俊民、江秀乐、欧阳康、刘学智、王继等一批从事哲学、社会学的知名学者。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3人,其中国家级人才称号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人,省级人才称号4人,文科资深教授1人,二级教授4人。拥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和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点。社会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哲学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成立有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书院,是全国具有引领力的学科制书院。学院拥有3个省部级科研教学平台,在张载关学与宋明理学、马克思实践-价值哲学、德国哲学、中西政治哲学比较、“一带一路”沿线宗教及其中国化研究、应用社会学等领域有着重要的学术影响力,近十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9项,重点及一般项目70余项,是西部领先、全国知名的哲学社会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一、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三)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3年。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各流动站其他招收要求。

二、招聘计划

1.高层次人才

学院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2.常规补充(引进)教师

学 科研究

方向

招聘人数补充要求拟定岗位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技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逻辑学不限4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教学科研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一层

联 系 人:朱老师、关老师

电子信箱:zxxybgs@snnu.edu.cn

电话:029-85310050,85310052

社会学、人口学、民俗学、人类学
宗教学不限2博士,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优先科科研为主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文澜楼文科科研楼101室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子信箱:649880070@qq.com

电话:029-85308809

3.师资博士后

学 科研究

方向

招聘人数补充要求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等不限4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一层

联 系 人:朱老师、关老师

电子信箱:zxxybgs@snnu.edu.cn

电话:029-85310050,85310052

宗教学宗教学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文澜楼文科科研楼101室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子信箱:649880070@qq.com

电话:029-85308809

三、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类人员招聘程序详见附件。

按照学校安排,2022年人员招聘工作统一在“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内完成,应聘人员需在招聘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招聘系统地址为: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操作说明见:http://rsc.snnu.edu.cn/info/1036/4719.htm。系统填写完成后,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及应聘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哲学学院

2022年4月10日

推荐:更多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