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9名急需紧缺专业带头人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19-02-11 16:13:40 |  访问:2679

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是省市共管、以临沂市政府管理为主、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校园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山东临沂。学院规划占地1000亩,设计在校生规模10000人,于2020年正式招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3周岁(196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3、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建设、课题研究、精品课程开发、示范(重点)实验(实训)室建设、教材编写;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具有高校专业带头人、相关科研机构工作经历。

4、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计划

1、黑色冶金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带头人(1人)

3、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5、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6、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7、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8、会计专业带头人(1人)

9、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1人)

(二)职责

从事应聘岗位专业规划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及实习基地规划建设、教学改革、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采取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报名。联系人:尹老师、管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9-8390161、8390201

电子邮箱:sdlylgzyxy@163.com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业绩和能力的证书证件扫描(个人成功案例、取得的成果、在原单位形成的影响力等),由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交一份“应聘岗位履职计划及专业规划建设设计方案”,形成个人ppt汇报模板,结合应聘岗位实事求是展开个人工作计划、远景规划方案,与个人专业、本职部门岗位契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考核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谈话、答辩或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评分不得低于70分。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1、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审查个人档案。

2、体检由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是临沂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

2、本次聘用的急需紧缺专业带头人,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聘任可不受招聘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3、学院建成后,提供教师公寓楼或周转住房。

本公告由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附件: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临沂理工职业学院(筹)

2019年2月2日

附件1:

来源: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