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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选调)50名人员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6 00:08:33 |  访问:127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省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编制所在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尚未认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选调)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选调)岗位30个,招聘(选调)计划50名。其中,招聘岗位29个,招聘计划49名,详见附件1;选调岗位1个,选调计划1名,详见附件2。

说明:1.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不含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6月14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指导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2、2023、2024届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笔试(直接考核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选调)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网址见附件4,下同)公布。

其他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731-84442098。

2.报名网站: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站(https://csks.cs12333.com/ui/examp/#/)。

3.网络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6月15日(周六)9:002024年6月21日(周五)17:00。

直接考核岗位(含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高层次人才)网络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6月15日(周六)9:002024年7月10日(周三)17:00。

4.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用微信APP扫一扫个人登录二维码,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在考试安排栏2024年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或2024年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直接考核岗位)处点击进入,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按照片上传说明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4)在职位基本信息栏选择本人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5)在个人基本信息栏进一步完善本人基本信息;

(6)点击暂存,检查个人报考单位、岗位信息及个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改。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三)缴费

1.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笔试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免笔试直接考核岗位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报考直接考核岗位人员于2024年6月15日9:00至7月10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支付考务费后报名系统确认报名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4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2:00(直接考核岗位人员于2024年6月15日9:00至7月10日12:00)期间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各单位将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不通过的需在缴费期限内缴费。

3.开考比例:需要笔试的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直接考核的方式。相关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等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4.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笔试岗位考生,于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9: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并妥善保管。直接考核岗位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9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此次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综合知识或西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综合知识或西医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此次选调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分析(研究)报告、文字综合写作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分析(研究)报告占50%、文字综合写作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招聘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选调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2。

4.2024年7月9日(周二)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10日(周三)(9:00-12:00)到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地址见附件4)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7月12日(周五)(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5.报考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分100分计算),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直接考核岗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审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12日(周五)在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选调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分析(研究)报告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七)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各岗位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

4.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此次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直接考核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此次选调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替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www.jrzp.com

七、其他

1.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42098

3.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731-88666078、0731-88666037

湖南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选调)人员岗位表(1)湖南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选调)人员岗位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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