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遵守宪法和法律;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我县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得调离本县。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9)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②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为:自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起至4月22日下午16:00止。报名网站另行发公告通知。
2020年4月3日
1.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七、其他
六、公示和聘用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⑤《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二)面试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8)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一)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上述1—5项材料必须提供,6—7项材料视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二)网上报名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一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9年)》(附件2,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失信被执行人;
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20年4月22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0年4月22日16:00(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0年4月22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只接受指定网站报名,不接受邮箱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岗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毕业证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或学校出具的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改报时间另行发公告通知),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98362。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昌江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县的人员;昌江县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县的人员。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