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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9人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5-17 21:02:09 人阅读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岗位特点

负责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案卷整理、归档及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司法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法学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放宽条件: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者,不限专业。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6日10:00至2024年5月2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sfy)进行报名(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1日12:00至2024年5月22日18:00登录湖北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及速录测试通过入围录用。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职业技能测试(速录)

职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录入测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的速度及正确率,要求每分钟不低于60个字,正确率不低于90%。职业技能测试结果现场给出排名,以1:4比例根据排名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具体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关注湖北人才网的最新公告。

(六)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速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机录入成绩和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人员。

对于招聘人数与入围的人数未达到1:4比例的,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环节。

(七)资格复审

职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结束后,适时在湖北人才网发布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事宜通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情况的,按面试成绩及速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主要对报名人员的有无犯罪记录、是否为失信人员等予以审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由武汉市楚秀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考试主办方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书籍,请不要轻信任何虚假宣传,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应聘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建立洪山法院人才储备库。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4的比例建立洪山区人民法院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817140236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50766287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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